问题 | 农村非法占用耕地建造房屋应如何处理 |
释义 | 一、农村非法占用耕地建造房屋应如何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第七十七条: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或者由村委会征收超占部分面积的有偿使用费,也可在土地登记簿和土地权利证书记事栏内注明超过标准的面积,待以后分户建房或现有房屋拆迁、改建、翻建、政府依法实施规划重新建设时,按规定面积标准重新确定使用权,其超过部分退还集体。 二、非法占用耕地罪怎么处罚 非法占用耕地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如下处罚: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行为; 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条的规定处罚。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 三、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 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农用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农用地大量毁坏的行为; 3.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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