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超过行政诉讼时效怎么样救济 |
释义 | 一、超过行政诉讼时效怎么样救济 超过行政诉讼时效的救济方式:一方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法院要受理;另一方主张超过诉讼时效的,法院判决原告败诉;另一方没有主张超过诉讼时效的,法院按照正常的诉讼流程进行审理判决。过了行政诉讼期只是失去胜诉权,但还是有权起诉。 二、行政诉讼原告必备的材料清单 行政诉讼原告需要提供的材料有: 1.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交副本另加三份; 2.原告主体资格的证明; 3.如需委托代理人代为诉讼,应递交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受委托人为律师的,应提供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及律师事务所致法院函; 4.行政机关的处理决定书、处罚决定书、经行政复议机关复议的复议决定书、被行政处理行为的过程证据材料,及证明收到上述决定书日期的证据; 5.在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中,原告应当提供其在行政程序中曾经提出申请的证据材料; 6.在行政赔偿诉讼中,原告应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造成损害的事实提供证据; 7.其他应当提供的证据。 三、行政诉讼的举证期限 行政诉讼的举证期限是15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且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但是,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第三人提供证据的除外。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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