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赁的房屋被房东强制锁门如何办 |
释义 | 一、租赁的房屋被房东强制锁门如何办 租的房子被房东强行锁了,承租人可以与房东协商解决,继续租住;如果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以决定解除合同,并由违约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二、房屋租赁的程序是什么 法律网提醒您,房屋租赁的程序是: 1.租房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2.房主查看房客身份证(可向公安局确认身份证),并索取复印件做为合同附件; 3.房客查看房主产权证明(可向当地产交易所进行确认),房主身份证(可向公安局确认身份证)及两证的统一(即产权证的产权人与身份证相同),并索取复印件做为合同附件; 4.合同签字(房主方)与产权证的产权人相同,如不相同需有产权人的代理委托书; 5.办理合租合同时,需有房主方的同意出租证明。 ![]() 三、租赁合同纠纷管辖怎么确定 1.当租赁合同是因租赁物的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赁方式、租赁物的维修等涉及到出租人的义务时的纠纷时,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 2.当租赁合同是因欠付租金而产生的纠纷,则涉及到承租人的义务。如果对此义务的履行地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的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3.如果租赁合同主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进行了约定管辖,当然要尊重其约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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