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成年子女继承房产的材料要什么 |
释义 | 一、未成年子女继承房产的材料要什么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房产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5.遗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 【男女平等享有继承权】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二、继承房产是否要办理公证呢 继承房产不用办理公证。 因继承或受遗赠取得的不动产申请登记的,由申请人选择是否需要公证。也就是说,继承的遗产,继承人认为确有必要进行公证的,可以公证,是否公证的决定权在继承人,法律不做强制要求。 《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三、办理房产继承的流程 法律网提醒您,办理房产继承的流程如下: 1.房屋评估 评估公司会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 2.继承公证 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 3.房屋测绘 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 4.继承登记 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 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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