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行为能力的含义是哪些 |
释义 | 一、民事行为能力的含义是哪些 1.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主体以其行为参与民事法律关系,取得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和承担民事责任的资格。 2.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能够独立通过意思表示,进行民事行为的能力。 3.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法人作为民事主体,以自己的行为享受民事权利并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二、民事行为能力如何根据年龄进行界定 法律网提醒您,民事行为能力年龄划分一般如下: 1.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2.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3.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七条,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 ![]() 三、民事行为能力的特征 民事行为能力具有的特征有: 1.由国家通过法律确认和赋予,不由民事主体的主观意志决定。法律确认一个人有民事行为能力,就承认他有资格进行民事法律行为。 2.民事主体对其民事活动的法律后果负责的资格。只有具备这种资格的主体实施的民事行为才有效,才能对其不法行为承担责任,否则,实施的民事行为不能发生法律效力。 3.民事主体独立地进行民事活动的资格。法律快车提醒,有民事行为能力就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并通过民事行为为自己或他人取得权利和设定义务。民事行为能力依民事主体的不同可分为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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