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相邻关系的处理原则都是什么 |
释义 | 一、相邻关系的处理原则都是什么 民法典相邻关系的处理原则,分别是: 1.生存权是第一权利的原则; 2.协作原则; 3.优势利益原则; 4.适用经验法则。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已知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能够推出的另一事实,当事人无须举证证明。在现实生活中,根据经验即可判定事实的,应该直接认定; 5.衡平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二、相邻关系的种类 相邻关系的种类包括: 1.用排水相邻关系。用排水相邻关系的主要内容包括用水和排水两方面。 2.相邻通行关系。 3.修建与铺设管线的相邻关系。 4.通风、采光和日照相邻关系。 5.固体废物、污染物及有害物质排放相邻关系固体废物、污染物及有害物质的排放和处理。 6.相邻不动产损害的防免。 法律网提醒:相邻关系是指土地、土地上的自然物或建筑物的相邻所有人在使用或经营这些相邻的不动产时,相互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在相邻关系中,一方在使用或经营自己的不动产时负有不得妨碍对方合理行使权利的义务,同时也有权要求对方不妨碍和侵犯自己权利的合理行使。在相邻关系中的这种权利称相邻权。 ![]() 三、相邻关系的特征是怎么样 相邻关系有如下特征: 1.相邻关系发生在两个以上的不动产相邻的所有权人或者使用人之间。相邻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使法人;可以是财产所有人,如集体组织、房屋所有人,也可以是非所有人,如承包经营人、承租人。 2.相邻关系的客体一般不是不动产和动产本身,而是由行使所有权或者使用权所引起的和邻人有关的经济利益或者其他利益,如噪声影响邻人休息,对于不动产和动产本身的归属并不发生争议。有的相邻关系的客体是物,例如,相邻竹木归属关系。 3.相邻关系的发生常与不动产的自然条件有关,即两个以上所有人或者使用人的财产应当是相邻的。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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