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居委会能否与物业签订合同吗
释义   一、居委会能否与物业签订合同吗
    答案显然是不能的。
    可以与物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应该是:小区的业主委员会是代表全体业主行使相关权利的自制组织,业主大会是全体业主决定某项行为的决定机构。
    
       二、居委会
    居委会无权在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的情况下私自代表全体业主与物业公司签订合同,所以居委会的做法是不合理的。小区的业主委员会可以拒绝执行,并召开业主大会重新决定小区物业公司的选任。
       三、物业服务合同的特征
    (1)物业服务合同是建立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的民事合同。习惯上,物业服务合同又被称为物业管理合同,但它与行政机关为实现行政管理职权而与相关单位签订的行政合同具有本质的不同。
    (2)物业服务合同是一种特殊的委托合同。物业服务合同产生的基础在于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委托,但其与一般的委托合同又存在差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百九十六条的规定:“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委托合同是建立在当事人之间相互信任的基础上,委托合同的任何一方失去对对方的信任,都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关系。
    (3)物业服务合同是以劳务为标的的合同。物业服务企业的义务是提供合同约定的劳务服务,如房屋维修、设备保养、治安保卫、清洁卫生、园林绿化等。物业服务企业在完成了约定义务以后,有权获得报酬。物业服务合同与涉及劳务提供的承揽合同也存在本质的不同。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做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做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合同虽也涉及劳务的提供,但承揽人提供的劳务只是一种手段,并不是合同的目的,承揽人应以其劳务产生某种物化成果,并承担工作中的风险,如承揽人未完成工作,则不得请求报酬;而物业服务合同以特定劳务为内容,只要物业服务企业完成了约定的服务行为,其余风险由业主承担。
    (4)物业服务合同是诺成合同、有偿合同、双务合同、要式合同。物业服务合同自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就合同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即告成立,无须以物业的实际交付为要件。物业服务企业是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参与市场竞争,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没有无偿的物业服务,因此物业服务合同是有偿合同;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都既享有权利,又履行义务,因此物业服务合同是双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因其服务综合事务具有涉及面广且利益关系相当重大,合同履行期也相对较长,为避免口头合同取证困难的弱点,《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要求物业服务合同应以书面形式订立,并且须报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因此其为要式合同。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居委会能否与物业签订合同吗的相关内容。居委会和业委会实际上是不一样的,一个是经过业主认可授权的,而另一个是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所以不具备这样的权利。如果大家对于居委会能否与物业签订合同吗的问题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大家咨询我们法律网的律师。
    
    引用法条:
    [1]《物业管理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百九十六条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5/24 13:0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