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身损害赔偿金是否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
释义 | 一、人身损害赔偿金是否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人身损害赔偿金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另有约定外,均归夫妻共同所有,但一方因身体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夫妻共同财产能否保全 法律网提醒您,夫妻共同财产可以申请保全。只要利害关系人在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的,可向法院申请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保全。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三、离婚时夫妻共有财产怎么分配 离婚之后夫妻共有财产这样分割: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分割夫妻共有财产,能够达成协议的,按照协议分割财产。协商不成功的,法院会按照男女平等原则均分财产。一方在婚姻中存在过错行为的,依法少分或不分夫妻共有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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