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可以在哪些情况下申请退房 |
释义 | 一、商品房可以在哪些情况下申请退房 商品房出现下列情况可以退房: 1.迟延交付房屋超过约定期限; 2.开发商缺少有效证件与批文,导致合同无效; 3.开发商没经购房人同意变更设计; 4..拿不到产权证; 5.无法得到贷款; 6.实测房屋面积与暂测面积的误差超过3%; 7.房屋质量不合格; 8.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而将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9.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存在欺诈; 10.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二、商品房退房纠纷的诉讼时效 法律网提醒您,退房的诉讼时效是3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特殊情况可以申请适当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安置房与商品房的区分要点是什么 安置房与商品房的区分要点是: 1.质量上的区别。商品房的价格是和质量挂钩的,因而所选择的材料质量会更好,安全性能更高。而安置房的利润是被限制住了,大多数的开发商为了节约成本而偷工减料,导致房屋质量降低。 2.产权上的区别。商品房是属于完全产权,购房者享有房屋的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而安置房是属于不完全产权,虽有房屋所有权,但不一定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后期若是要出售,需补交土地出让金才行。 3.交易时间上的区别。商品房的产权证一旦办理到手后,是可以随时进行买卖的。而安置房不一样,必须要住满五年,才能上市交易。 4.性质上的区别。商品房是通过购买得到的,可进行贷款、出售、租赁等活动。而安置房是因为拆迁而分配的房屋,其买卖受到诸多方面的限制,且存在的风险非常大。 5.享有的权益不同。商品房的购买者,是享有占有、收益、处分等权益,因而可进行房屋的转让、出租、赠与等。而安置房是拆迁分配的房屋,是不享有这类权益的。 引用法条: [1]《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一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