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标准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
释义 | 一、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标准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道路交通事故的伤残赔偿标准: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等。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二、交通事故伤残评定机构是哪些部门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部门包括: 1.司法鉴定中心; 2.司法鉴定事务所; 3.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 法律网提醒您,限制侦查机构即公安机构、国家安全机构和检察机构等鉴定的范围,即仅限于侦查工作需要,不得对外开展鉴定活动;不允许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管理部门设立鉴定机构,以体现司法公正和行政公正。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机构是司法鉴定机构。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 ![]() 三、伤情鉴定与伤残鉴定有何不同 1.确定的时间不同。伤情鉴定在伤情发生后即应进行,如果错过时间等伤势好转就无法进行鉴定,而伤残鉴定则应在治疗终结后,病人身体状况比较稳定以后进行,伤者体内有固定物的需取出固定物。 2.提出鉴定的机关不同。伤情鉴定一般由公安机关提出,伤残鉴定一般由公安机关或由当事人向法院提出鉴定申请而发生,如果当事人要提起民事诉讼,向法院提出申请鉴定比较妥当。 3.目的不同。伤残鉴定主要在于评判治疗终结后的伤残程度,即对受害人工作、生活、社交能力的影响程度,伤残鉴定的等级直接影响到鉴定的结果。而伤情鉴定在于确定损伤本身的严重程度。鉴于其目的不同,因此,反映在损伤程度和伤残程度的评定上是有一定区别的,也就是说,可以被鉴定为重伤的不一定构成伤残。因为有些损伤本身可能很严重,但经过治疗后可能痊愈而不影响功能。 4.等级划分不同。伤残鉴定根据对工作、生活和社会活动影响的程度划分为1至10级。法律网提醒,伤情鉴定则根据损伤本身的严重程度划分为轻微伤、轻伤和重伤。 引用法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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