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宅基地纠纷解决的方法是什么 |
释义 | 一、拆迁宅基地纠纷解决的方法是什么 宅基地纠纷的处理为: 1.协商,因农村宅基地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 2.调解,当事人可以通过调解解决纠纷; 3.仲裁,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诉讼,根据纠纷内容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二、宅基地拆迁补偿的内容 法律网提醒您,宅基地拆迁补偿包括基地补偿费、房屋补偿费及装修费、安置费和搬迁费、困难补助和奖励、房屋内各项家电移机补偿、非住宅房屋营运损失补偿等,具体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和实际情况而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三、宅基地拆迁纠纷的诉讼时效 拆迁纠纷有时效限制,时效限制为六个月。当事人应当在诉讼时效范围内提出诉讼请求,时效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或被侵害之日起算,超过二十年的拆迁纠纷法院不予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一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3]《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一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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