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生儿出生证明多久内可以办理 |
释义 | 一、新生儿出生证明多久内可以办理 出生证明一个月内办理。由婴儿的家属在产妇出院前,携带《孕产妇保健手册》或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婴儿父母的户口本、身份证、生育证在户口所在地辖区妇幼保健机构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二、孩子的出生证明有什么用处 法律网提醒您,孩子的出生证明有下列用处: 1.证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出生人口出生时的健康及自然状况; 2.证明出生人口的血亲关系; 3.作为新生儿获得国籍的医学依据; 4.作为户籍登记机关进行出生人口登记的医学依据; 5.作为新生儿依法获得保健服务的凭证; 6.为其他必须以“出生医学证明”为有效期限的事项提供依据。 ![]() 三、出生证明开具要注意什么 出生证明开具要注意如下事项: 1.办理孩子的出生证明必须到孩子出生的医院进行办理,并且办理要及时,按照医院规定的办理时间进行办理,有的是在孩子大人出院的一个月内进行办理,有的可能时间长一点,但一定注意办理的时间,不能太拖太懒,不然就耽误事情了。 2.给孩子办理出生证明自然要带着宝宝起好的名字,宝宝的名字一定要经过两人的商量决定,出生证明一旦办理发放是无法更改的,会有不必要的麻烦。 3.在办理孩子的出生证明之前,医院一般都提前录取了宝爸宝妈的身份信息,带齐了证件去制定的地方科室按照办理流程进行办理就可以了,但是要注意录取的信息和自己携带的证件信息名称要符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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