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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股东会和股东大会的职权
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职工代表的董事、监事,决定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和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作出决议,公司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一百条本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关于公司股东会职权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向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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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5 23: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