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筑工程承包方债权优先权是怎么规定的 |
释义 | 一、建筑工程承包方债权优先权是怎么规定的 建筑工程承包方债权优先权规定是指在发包人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工程价款的情况下,承包人对该工程的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依法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二、承包建筑工程是要交押金吗 承包建筑工程不一定要交押金。是否交押金,国家法律、法规没有硬性要求,只有建设性意见,就看你与发包方的签定劳务合同时,双方的平等自愿地协商。 押金是为了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第三人将一定数额的金钱移交债权人占有,在债务人不履行合同时,债权人可以债务人所交押金优先受偿。 ![]() 三、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哪些 1.符合公司制定的工程项目质量目标和《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计划书》的要求。 2.符合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设备供应商签定的合同及补充协议的约定和要求。 3.符合经批准的设计施工图和技术文件的要求。 4.符合工程建设各项规范和技术标准及政府部门有关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 5.保证按项目任务书、设计图、合同规定的数量、质量完成工程,顺利通过验收,交付使用,实现使用功能。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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