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个人报销多少 |
释义 | 一、工伤个人报销多少 工伤个人报销多少是需要依据实际情况而定的,以下各种发生在劳动能力鉴定中心(以下简称市劳鉴中心)核准的工伤医疗期、康复期内的医疗费用,属于工伤医疗费用报销范围: 1.工伤保险参保人在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与工伤相关的门(急)诊、住院的医疗费用。 2.工伤保险参保人发生工伤后遵循就近抢救的原则,在非工伤协议医院发生的与工伤直接相关的门(急)诊、住院的医疗费用。即工伤发生当日的门(急)诊、工伤发生当日起7天内的住院费用。 3.工伤保险参保人因公出差、公派学习、长驻异地工作,在境内本统筹区外发生的与工伤直接相关的门(急)诊、住院的医疗费用。 二、工伤报销流程 根据各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工伤报销的可参考一下流程: 1.首先用人单位应该在一个月内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用人单位不申请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 3.劳动局做出工伤认定决定; 4.伤者去有资质的医院做伤残鉴定; 5.把医院的伤残鉴定交给劳动局和用人单位,劳动局会发“工伤认定通知书”给用人单位; 6.用人单位开始赔偿,主要包括伤残补助金、医疗费。 三、工伤保险没有及时上报怎么办 法律网提醒您,工伤未按时申报的,如果造成社会保险行政机构不予受理,劳动者可以主张人身损害赔偿,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一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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