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的区别有什么 |
释义 | 一、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的区别有什么 1.对人身自由的限制程度不同。从对人身自由的限制程度上看,取保候审要比监视居住较为轻缓。对于被取保候审者,刑事诉讼法要求其履行一些带有不妨碍诉讼性质的义务,并禁止他未经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和县。但被监视居住者所受的限制就大得多,他们除了不得妨碍诉讼进行以外,还不得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离开自己的住处或指定的居所,也不得随便会见他人。 2.限制人身自由期限长短不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六个月。 3.适用条件不同。在我国,监视居住分成普通监视居住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两种不同的执行方式,不过,对犯罪嫌疑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是有严格条件限制的,一般情况下是因为犯罪嫌疑人在当地没有稳定的住处,或者根据案情需要必须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 二、监视居住的条件 法律网提醒您,监视居住的条件: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逮捕的,但患有急性、恶性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逮捕的,但正在怀孕或哺乳自己未满一周岁的婴儿的;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被羁押,但不能在法定办案期限内结案的; 4.罪该逮捕但证据不充足的; 5.本应取保候审,但不能提供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的。 三、监视居住是刑事强制措施吗 监视居住是刑事强制措施。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检察院为了保证侦查、起诉工作的顺利进行,责令犯罪嫌疑人不得离开指定区域,并对其活动进行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法律网提醒您,人民法院审判案件,根据情况,对被告人可以决定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逮捕。对被告人采取、撤销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由院长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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