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禁止担任遗嘱见证人的情况有哪些 |
释义 | 一、被禁止担任遗嘱见证人的情况有哪些 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的的人员有以下几类: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4.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二、订立遗嘱的条件有哪些 法律网提醒您,订立遗嘱的条件: 1.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须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2.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4.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 5.遗嘱须不违反、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 三、遗嘱见证人不出庭作证,遗嘱有效吗 遗嘱见证人不出庭作证的话,遗嘱也是有效的。如果是自书遗嘱的,则不是必须要有见证人,见证人不到庭的,不会影响法庭对遗嘱效力的确认。 如果是属于代书遗嘱或录音遗嘱的,因见证人不到庭而无法确认是否是由遗嘱所载见证人见证的,则无法确认该遗嘱是否合法有效,如果见证人拒绝作证的,法院不可以确认其有效。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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