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生是否需要承担医疗事故的责任 |
释义 | 一、医生是否需要承担医疗事故的责任 医生一般不需要承担医疗事故的责任。医疗事故的民事赔偿由医疗机构承担,医务人员由卫生行政部门依法给予处分,或者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五条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除依照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并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二、医疗事故责任程度比例该怎么划 1.完全责任:赔偿全部损失的100%; 2.主要责任:赔偿全部损失的60-90%; 3.次要责任:赔偿全部损失的20-40%; 4.轻微责任:赔偿全部损失不超过10%。 国家在总结医疗事故处理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确定了处理时不仅要考虑医疗事故的等级,还要考虑损害后果与原有疾病状况的关系,考虑医疗过失行为在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并明确规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 三、医疗事故的行政责任有哪些特点 医疗事故的行政责任具有以下特点: 1.应承担医疗事故行政责任的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医疗行政法规包括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制定的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的文件。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均须遵守,违反即应当承担行政责任。 2.医疗事故的行政责任只适用于特定的主体。医疗事故的行政责任只能由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来承担。非医务人员或非医疗机构不得承担医疗事故的行政责任。 3.行政责任只能由法定机关追究。即医疗事故的行政责任,只能由各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追究。 引用法条: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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