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不约定工资数额有什么风险吗 |
释义 | 一、劳动合同不约定工资数额有什么风险吗 劳动合同不约定工资数额有以下风险: 用人单位拒不发放工资的风险;不按照口头约定的数额发放工资的风险;拖欠工资的风险;以及容易造成解约风波的风险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二、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 法律网提醒您,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平等自愿的原则;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原则。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最迟不能超过一个月。超过一个月的,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七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 三、劳动合同的生效条件 劳动合同成立、生效需要满足三个要求: 1.首先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具备合同的主体资格,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其次合同的内容不能违反法律规定,不能损害公众利益; 3.最后合同的内容是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达。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一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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