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的生效要件有哪些内容 |
释义 | 一、劳动合同的生效要件有哪些内容 劳动合同有效的要件如下: 1.双方当事人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劳动合同订立程序合法,即在劳动合同订立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合法以及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等原则; 3.劳动合同的内容合法,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得违反公序良俗; 4.劳动合同需具备法律所要求的形式。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二、劳动合同一定要盖公章吗 劳动合同不一定要盖公章,签字也是可以生效的。法律网提醒您,按照相关的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三、劳动合同的特征有哪些 1.劳动合同的主体具有特定性。 2.劳动合同的内容具有劳动权利义务的统一性和相对性。 3.劳动合同客体具有单一性,即劳动行为。 4.劳动合同具有诺成﹑有偿﹑双务合同的特点。 5.劳动合同往往涉及第三人的物质利益关系。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一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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