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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拘役是否属于行政处罚行为
释义
    一、拘役是否属于行政处罚行为
    对于犯罪分子所处以的拘役属于刑事处罚的范畴,而不属于行政处罚。我国《刑法》中所规定的对于犯罪分子适用的刑事处罚种类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以及死刑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三条
     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二、判拘役和缓刑有区别吗
    法律网提醒您,判拘役和缓刑有区别,区别如下:
    1.适用对象不同。拘役一般只适用于犯罪性质比较轻微的犯罪。缓刑适用于3年以下有期徒刑。
    2.执行不同。拘役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缓刑暂不执行刑罚,如果缓刑期间没有违反规定或没有犯新罪,缓刑期满原判刑罚不再执行,视为刑罚执行完毕。
    
    三、拘役可以判缓刑吗
    拘役可以判处缓刑。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如果其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同时符合这些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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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30 1: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