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孩子离婚后负担抚养费有哪些解决办法 |
释义 | 一、孩子离婚后负担抚养费有哪些解决办法 定期给付、一次性给付和以物折抵;抚养费需要支付到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离婚协议上的抚养费可以更改吗 法律网提醒您,离婚协议上的抚养费可以更改。离婚协议上的抚养费可以依据现实情况双方协议调整,或者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调整。抚养费的调整应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并且需要考虑到父母双方当事人的负担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以上的比例确定。 三、抚养费申请执行书怎么写 抚养费申请执行书格式: 1.标题:抚养费强制执行申请书; 2.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具体信息,包含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现住址等; 3.申请的事实及理由:应写明执行抚养费的是具体数额;写明被执行人不支付抚养费的事实情况; 4.分别写“此致”“某某人民法院”。在文末签名摁手印、注明日期。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