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债找不到人怎么处理好 |
释义 |
一、欠债找不到人怎么处理好 欠债找不到人的处理方式: 1.诉前财产保全: 当事人可以先查对方的财产,如果有房产或车子等资财在欠债人的名下,可先向法院提起诉前财产保全,将欠债人的财产先查封,为日后执行阶段做好准备; 2.到法院起诉还款: (1)对方欠钱不还找不到人的,如果有明确的被告,居住地址,联系方式法院就可以受理; (2)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 (3)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 3.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 4.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拒绝支付失的,债权人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将代管人列为被告; 5.尽量查询到债务共同偿还或者连带偿还责任人。 二、欠钱不还的诉讼费谁承担 由败诉方承担诉讼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案件受理费由原告预交,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一条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 ![]() 三、债务追讨时效是多久 债务追讨的时效一般是三年。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一般诉讼时效是3年,债务追讨适用的是一般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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