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仲裁申请应载明什么内容 |
释义 | 一、劳动仲裁申请应载明什么 劳动仲裁申请书应填写的内容如下: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基本身份信息; 2.当事人的的仲裁请求; 3.所依据的事实、理由; 4.以及当事人依法收集的证据的名称、来源; 5.仲裁机构的名称等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 【仲裁申请】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二、申请劳动仲裁需要什么条件 1.申请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 2.申请仲裁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 3.该劳动争议属于该仲裁委员会管辖; 4.申请书及有关材料齐备; 5.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 三、劳动争议仲裁时效 法律网提醒您,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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