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涉及贷款诈骗罪的其他重罪行为是什么 |
释义 | 一、涉及贷款诈骗罪的其他重罪行为是什么 1.为骗取贷款,向银行或者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行贿,数额较大的; 2.挥霍贷款,或者用贷款进行违法活动,致使贷款到期无法偿还的; 3.隐匿贷款去向,贷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的; 4.提供虚假的担保申请贷款,贷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的; 5.假冒他人名义申请贷款,贷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的。 二、贷款诈骗罪可以是单位犯罪吗 单位不能构成贷款诈骗罪。贷款诈骗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但是单位不属于一般主体,所以单位不能构成贷款诈骗罪。 《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 三、贷款诈骗罪需要什么证据 法律网提醒您,贷款诈骗罪需要的证据有:能够证明贷款诈骗案件事实的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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