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书书写必备事项怎么写 |
释义 | 一、离婚协议书书写必备事项怎么写 离婚协议书的书写,没有固定的标准和模式,但是应包含以下内容: 1.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2.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 3.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4.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 5.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 6.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7.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8.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 9.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 二、离婚协议书需要几份 离婚协议书需要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部门留一份。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所附条件为协议离婚;所附期限为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夫妻签订离婚协议时,也不会像一般当事人在签订合同、协议时所明示的附加条件和期限那样明确。 协议离婚需要的材料具体如下: 1.双方的身份证、户口薄,注意户口本婚姻状态一栏应显示“已婚”字样,如未显示,需要公安机关办理变更手续方能协议离婚; 2.《结婚证》原件; 3.签字确认的《离婚协议书》; 4.个人近期免冠照片两张。 ![]() 三、签了离婚协议书要多久之后才能离婚 法律网提醒您,签了离婚协议书从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之日算起要三十天之后才能离婚。 协议离婚的流程具体如下: 1.当事人申请; 2.婚姻登记机关初审; 3.发《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4.30天离婚冷静期届满申请发给离婚证; 5.婚姻登记机关审查; 6.登记、发给离婚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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