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英国人民声辩17世纪英国诗人、政论家弥尔顿为驳斥法国反动文人劳底斯、撒尔美夏斯的《为英王声辩》而写的一本政治小册子。全书除序言外,共12章。弥尔顿在书中,从自然法到神律,从国际法到宗教教义,旁证博引,回击敌人的无耻诡辩,大力论证人民有权起来进行革命,有权推翻封建专制制度,有权处死任何封建暴君。他质问道:“有哪一种原理,哪一种法律、哪一种宗教曾经叫人们只顾自己的安乐,吝惜自己的金钱、自己的鲜血与生命,而不去反抗人民的公敌呢?这种公敌不论来自国外还是国内都是一样,因为两者都同样带来了严重的灾难和毁灭国家的威胁。”他还说:“在任何情形下暴君都应受到惩罚,这一点是完全符合自然法的。所有的民族在自然亲自教导下都惩罚过暴君。”后来,为了回击和驳斥为王党效劳的无耻文人英鲁斯的攻击,弥尔顿又发表了《再为英国人民声辩》的政治论文,将英鲁斯驳得体无完肤,理屈词穷。弥尔顿的这两篇政治论文,是讨伐反动派的檄文,是人民权利宣言书,它对于激励英国人民反对封建暴君的情绪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