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债务被认定为破产债权 |
释义 | 一、哪些债务被认定为破产债权 破产债权包括: 1.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普通债权; 2.破产宣告时未到期的债权; 3.有财产担保的债权; 4.因破产宣告而解除经济合同造成对方当事人经济上损害的部分; 5.虽有财产担保但其债权数额超过担保物价款且未清偿部分。 二、破产债权申报要求包括哪些 可申报的债权要满足以下几点要求: 1.须为以财产给付为内容的请求权。 2.须为以债务人财产为受偿基础的请求权。 3.须为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成立的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 4.须为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请求权。 5.须为合法有效的债权。 ![]() 三、债权人申报破产需提供哪些材料 法律网提醒您,债权人申报破产需提供的材料如下: 1.书面破产申请; 2.企业主体资格证明; 3.企业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名单; 4.企业职工情况和安置预案; 5.企业亏损情况的书面说明,并附审计报告; 6.企业至破产申请日的资产状况明细表,包括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和企业投资情况等; 7.企业在金融机构开设帐户的详细情况,包括开户审批材料、帐号、资金等; 8.企业债权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务人名称、住所、债务数额、发生时间和催讨偿还情况; 9.企业债务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权人名称、住所、债权数额、发生时间; 10.企业涉及的担保情况; 11.企业已发生的诉讼情况; 12.人民法院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此外,国有企业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时,应当提交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破产的文件;其他企业应当提供其开办人或者股东会议决定企业破产的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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