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隐瞒婚姻是否可取消 |
释义 | 一、婚前隐瞒婚姻是否可取消 隐瞒婚姻史,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婚姻无效和婚姻可撤销的情节,所以当事人不能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或申请撤销婚姻关系,隐瞒婚姻史,对一方伤害巨大,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可以通过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 二、可撤销婚姻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可撤销婚姻的判定: 1.当事人是因被胁迫而与他人结婚的,可以被判定为是可撤销婚姻,当事人受胁迫后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其婚姻关系可判定为是可撤销婚姻的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三、可撤销婚姻不是无效婚姻吗 可撤销婚姻不是无效婚姻,具体如下: 1.形成的原因不同。无效婚姻是因为不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违反结婚的禁止性条件而形成的婚姻,可撤销的婚姻仅仅是指欠缺婚姻合意要件的婚姻当事人非自愿而形成的婚姻。 2.请求权人不同。可撤销婚姻的请求权人只能是当事人本人,无效婚姻的请求权人由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行使。法律网提醒您,可撤销婚姻的请求权仅由当事人行使,主要是为了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如果当事人愿意维持这种关系,任何人不得提出撤销该婚姻。 3.请求权的存续期间不同。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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