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抚养费减免的法律条件有哪些 |
释义 | 一、抚养费减免的法律条件有哪些 可以减免抚养费的情形如下:直接抚养方,因犯罪被收监劳动改造,无力给付抚养费的;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下降,可以适用减少抚养费;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其配偶愿意负担继子女的生活费或者教育费的一部或者全部,原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者母方,可以适当减少或者免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如何索要孩子抚养费 法律网提醒您,索要孩子抚养费可以向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协商,对方拒绝给付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抚养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三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如何填写强制执行抚养费申请书 抚养费强制执行申请书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首先写明申请人和被执行人的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住所等,执行请求,应支付抚养费多少。 2.事实与理由。说明什么时候去了哪个法院起诉判决离婚,判决结果是什么,还要说明多次向被执行人要求给予抚养费都遭到拒绝等。 此外,值得提醒大家的是,父母对未成年人子女的抚养义务,不会因为离婚而有所改变。即使一方没有钱来支付抚养费,那么法院也会执行对方其他的财产。而抚养费的数额也不是不变的,在现实中,一般根据子女生活学习的需要、当事人的经济收入等情况,是可以对抚养费数额进行增加或减少的。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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