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产后债权人怎么办理 |
释义 | 一、破产后债权人怎么办理 企业破产后债权人可以申报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需要在法院确定的期限内申报,需要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以及有无财产担保,并且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如果是连带债权,需要说明。 《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 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九条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 二、破产申请所需材料清单 申请破产需要准备的材料有如下: 1.书面破产申请; 2.企业主体资格证明 ; 3.企业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名单; 4.企业职工情况和安置预案; 5.企业亏损情况的书面说明, 并附审计报告; 6.企业至破产申请日的资产状况明细表; 7.企业在金融机构开设账户的详细情况; 8.企业债权情况表; 9.企业债务情况表; 10.企业涉及的担保情况; 11.企业已发生的诉讼情况; 12.人民法院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三、破产企业必须注销公司吗 法律网提醒您,破产企业必须注销公司。管理人应当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十日内,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管理人应当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管理人在最后分配完结后,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并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管理人终结破产程序的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裁定终结的,应当予以公告。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九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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