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土地使用权限是从哪一年开始算起的 |
释义 | 一、房屋土地使用权限是从哪一年开始算起的 土地使用权从开发商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证之日开始计算,即国家首次出让该地块的时间。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可以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70年; (二)工业用地50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五)仓储用地50年; (六)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二、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区别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区别是: 1.主体不同,出让主体是国有土地所有者;转让主体是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 2.行为性质不同,出让是他物权设定,转让是他物权转移; 3.转移条件与程序不同,出让条件无限制,转让条件有限制; 4.交易市场不同,出让是属于一级市场,转让属于二级市场。 ![]() 三、如何选择适合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 法律网提醒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 1.协议出让。指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作为土地所有者的代表,与选定的受让方磋商用地条件及价款,达成协议并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方式。 2.招标出让。指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发出投标邀请,在规定的期限内,由符合条件的单位以书面形式投标,择优确定土地使用者的土地出让方式。 3.拍卖出让。指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符合条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有意受让人到场,就拟出让地块公开叫价竞投,确定土地使用者的出让方式。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一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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