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实发工资与应发工资的区别 |
释义 | 一、实发工资与应发工资的区别 应发工资和实发工资的区别:应发工资是劳动者在提供了正常劳动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实发工资是在做了合理的扣除后,实际上发到劳动者手里的工资。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三条 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工资总额的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二、拖欠工资申请劳动仲裁如何写申请书 拖欠工资申请劳动仲裁撰写申请书时要包含以下内容: 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法律网提醒,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 三、拖欠工资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 拖欠工资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引用法条: [1]《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三条 [2]《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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