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母公司在子公司破产中的法律权益 |
释义 | 一、母公司在子公司破产中的法律权益 在法律上,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它有自己的公司名称和公司章程,并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经营活动,其财产与母公司的财产彼此独立。在法律责任上,子公司和母公司也各以自己所有财产为限承担各自的法律责任,互不连带。 一般情况下母公司无需承担子公司的债权债务责任,除非子公司财产与母公司财产有牵连。 但如果出资不到位或抽逃出资或公司资产混同,母公司需要相应承担子公司债务。 二、子公司与分公司的区别 1.划分依据不同:子公司之间是控制与从属关系,分公司之间是相对于总公司而言的。 2.法人地位不同:子公司是独立法人地位,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 3.责任不同:子公司各自负责债务关系,分公司由总公司负责债务关系。 4.表现形式不同:子公司具有独立的名称、章程,分公司冠以总公司名称,无自己章程。 ![]() 三、成立子公司的条件 法律网提醒您,成立子公司的条件有: 1.股东会决议成立; 2.由母公司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向工商局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并提交相关文件。 《公司法》 第二十九条规定,股东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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