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防范有限责任公司设立风险 |
释义 | 一、如何防范有限责任公司设立风险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防范的风险有: 1.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和身份要求不得超过50人; 2.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性财产出资。可以用货币估价,可以依法转让; 3.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由全体股东共同制定; 4.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范围也有限,只能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担任。 二、公司设立需要什么资料 1.公司董事长或执行董事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公司章程。 4.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5.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6.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7.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应提交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合法的身份证明。 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9.公司住所证明。 ![]() 三、公司设立和公司成立的区别 1.性质不同。公司的设立,系为组织公司之发起人之设立行为,有法律行为,亦有非法律行为;有民事法律行为,亦有受动的行政法律行为。而公司的成立则不是一种行为,而是指公司已取得法人资格的一种状态,是对公司合法身份存在的一种表现形式。 2.效力不同。公司在成立后,才能取得公司法人人格和公司名称的排他使用权等。法律网提醒,而公司设立则无上述人格和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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