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建筑设计公司注册的法律要求是什么 |
| 释义 | 一、建筑设计公司注册的法律要求是什么 1.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 2.有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3.有从事相关建筑活动所应有的技术装备;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建筑法》第十二条 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 (二)有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有从事相关建筑活动所应有的技术装备;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注册建筑公司流程 建筑公司注册流程如下: 1.核准名称; 确定公司类型、名字、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比例后,可以去工商局现场或线上提交核名申请。核名失败则需重新核名。 2.提交材料; 核名通过后,确认地址信息、高管信息、经营范围,在线提交预申请。在线预审通过之后,按照预约时间去工商局递交申请材料。收到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3.领取执照; 携带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领取营业执照。 4.刻章等事项; 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刻章点办理:公司公章、财务章、合同章、法人代表章、发票章,公司注册完成。 ![]() 三、公司注册需要的材料 法律网提醒您,注册公司需要以下资料: 1.《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由董事会签署; 3.由发起人亲自签署的或由会议的主持人与出席会议的董事亲自签字的股东大会或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相当于股东会决议; 4.全体发起人签署或者全体董事签字的公司章程; 5.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6.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7.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8.住所使用证明; 9.《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一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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