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雇佣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差异 |
释义 | 一、雇佣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差异 1.关系主体是否确定。在劳务关系中,劳务关系的双方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其双方主体比较多元化;在雇佣关系中,雇员只可能是自然人,不存在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作为雇佣关系中的雇员。 2.主体地位是否平等。劳务关系主体之间只存在经济关系,劳动者自主提供劳务服务,用工者支付报酬,彼此之间不其他存在人身隶属关系或人身依附关系。因此,双方地位平等。 3.工作条件由谁提供。劳务关系中的劳动方一般只提供简单的劳动力,在需要生产工具时,也是自备,工作场所根据提供劳务的需要随时变动;雇佣关系中,雇员一般在雇主指定的工作场所,利用雇主提供的生产资料进行社会劳动。 4.关系存续期间长短。由于劳务关系中,劳务需求方所要求的劳动服务往往并不复杂,一次性或在某一特定期间就可以完成。在劳动方完成与用工方约定的劳务后,双方关系就自然解除。因此,劳务关系的存续时间比较短;而雇佣关系因为雇主所需要的劳务量相对比较大,技术含量也要高于劳务关系,因此,雇佣关系的存续期间要长与劳务关系。 5.受国家法律干预程度。劳务关系只涉及经济关系,劳务关系双方签订合同。 二、劳动合同跟劳务合同之间的关系与区别 劳动合同跟劳务合同之间的关系是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都是协议的一种。区别如下: 1.法律性质不同。法律网提醒您,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的依据;而劳务合同是建立民事法律关系的依据; 2.合同主体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而劳务合同既可以发生在公民和法人之间,也可以发生在公民之间或法人之间; 3.合同的内容不同。劳动合同的内容约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劳动条件,而劳务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并不一定为另一方当事人提供劳动条件。 三、劳务派遣工合同怎样写 法律网提醒您,劳务派遣工合同写法如下: 1.明确规定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义务,防止派遣公司不签、迟签劳动合同; 2.明确规定派遣公司有缴纳社会保险的法定义务并承担没有依法缴纳的法律责任,防止派遣公司不缴、漏缴社保; 3.派遣公司如果拖欠克扣工资会导致员工难以安心工作,用工企业在派遣合同中应明确规定派遣公司发放工资的日期,并规定未经用工企业同意,派遣公司不得以任何名目直接扣除员工工资; 4.双方可以约定派遣员工在哪些情形下叫以退回劳务公司及员工退回方式; 5.双方可以约定工伤事故、劳动纠纷如何处理,费用如何分摊; 6.双方应当明确约定违约责任,用工企业在派遣合同中应明确规定派遣公司违约应承担所有损失并且用工企业有权解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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