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含有什么内容 |
释义 | 一、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含有什么内容 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1.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 2.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3.声称或者暗示广告商品为保障健康所必需; 4.与药品、其他保健食品进行比较; 5.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二、保健食品的标签需要有哪些内容 法律网提醒,保健食品标签和说明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并标明下列内容: 1.保健功能和适宜人群; 2.食用方法和服用量; 3.贮藏方法; 4.功效成分的名称及含量。 5.保健食品批准文号; 6.保健食品标志; 7.有关标准或要求所规定的其它标签内容。 ![]() 三、保健食品广告应当在显著位置标明什么 在保健产品标签显著位置标注“保健食品不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本品不能代替药品”等警示语。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六十八条 食品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第六十九条 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应当按照规定显著标示。 第七十条 食品添加剂应当有标签、说明书和包装。标签、说明书应当载明本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六项、第八项、第九项规定的事项,以及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用量、使用方法,并在标签上载明“食品添加剂”字样。 第七十一条 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生产经营者对其提供的标签、说明书的内容负责。 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应当清楚、明显,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事项应当显著标注,容易辨识。 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与其标签、说明书的内容不符的,不得上市销售。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九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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