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伙财产清算项目有哪些费用 |
释义 | 一、合伙财产清算项目有哪些费用 合伙债务按照以下顺序清偿: 1.清算费用; 2.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 3.所欠税款、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六十一条,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合伙企业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二)合伙企业所欠税款; (三)合伙企业的债务; (四)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合伙企业财产按上述顺序清偿后仍有剩余的,按本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比例进行分配。 二、分割合伙财产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分割合伙财产的前提条件是清算。法律网提醒您,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 ![]() 三、合伙财产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 合伙财产是属于按份共有。在分配合伙企业利润和退伙以及合伙企业解散时,份额比例才能作为各合伙人分配利润和分割财产的依据。合伙企业是指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九条,合伙人的出资、因合伙事务依法取得的收益和其他财产,属于合伙财产。合伙合同终止前,合伙人不得请求分割合伙财产。 第九百七十八条,合伙合同终止后,合伙财产在支付因终止而产生的费用以及清偿合伙债务后有剩余的, 依据本法第九百七十二条的规定进行分配。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六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九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七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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