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谁应该负责贴牌产品的质量问题 |
释义 | 一、谁应该负责贴牌产品的质量问题 生产者应该负责贴牌产品的质量问题。将名称、商号、商标、姓名或者可识别的其他标识体现在产品上及包装上,表示其为产品制造者的企业、组织及个人,即属于生产者,应当承担产品质量责任。如果仅标注了委托方或受委托方的名称,则委托方或者受托方单独承担产品质量责任,如果同时标注了委托方和受托方的名称,则双方均为生产商,共同承担连带的产品质量责任。 二、产品质量辨别可依据哪些标准 产品质量辨别可依据以下标准: 1.产品质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对产品的要求; 2.产品是否符合标准的要求; 3.产品是否符合合同要求和在产品或者产品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产品的实际状况是否符合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表明的质量状况; 4.产品的生产厂名、厂址与产地是否真实。 ![]() 三、产品质量纠纷的诉讼时效 产品质量责任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我国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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