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东会的召开方式和规定 |
释义 | 一、股东会的召开方式和规定 召开股东会的方式有: 1.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 2.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 3.董事会不履行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 4.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条 【股东会会议的召集与主持】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二、股东会决议的内容 法律网提醒您,股东会决议包含以下内容: 1.会议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性质等; 2.会议通知和出席情况。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3.会议主持情况; 4.会议决议情况; 5.出席会议的股东签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一条【股东会会议的通知与记录】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 三、股东会多久召开一次? 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1.定期召开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定期召开一次年会,具体时间由公司自行规定,通常是在每一会计年度终结的6个月内召开; 2.临时召开股东大会,出现重大问题,需要股东大会表决时,应该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我国,股东大会的召开对于一个公司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因为股东大会召开后是可以决定一些重大事项的,比如说公司增资以及股权转让等,所以股东大会应当是定期召开,这样才有利于公司的运营,当然了,特殊情况下,也可以临时召开。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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