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证更名需办理的法律程序都有哪些 |
释义 | 一、房产证更名需办理的法律程序都有哪些 房产证改名字需要的手续有:签订转让、买卖、赠予、继承等协议;携带相关材料到房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提交改名申请;到税务窗口进行审税;缴纳税费后依法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二、房产变更名字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网提醒您,房产变更名字需要的材料有:房屋权属变更登记申请书、双方身份证件、婚姻情况证明、房屋权属证书、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房屋平面图、房产完税凭证等。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三、办理房产证需要多久 办理房产证一般会需要1-3个月左右。法律规定,对于国有土地房屋房产证登记办理,房屋管理机构需要30个工作日,对于集体土地房产证登记办理需要60个工作日。然后,房地产转让当事人还需要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有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文件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引用法条: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一十六条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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