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公司名称注册的要求有哪些 |
| 释义 | 一、公司名称注册的要求有哪些 注册公司名称有如下要求: 1.不得含有其他法人的名称; 2.不得含有另一个企业名称; 3.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不得使用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 4.应当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企业必须报经审批或者企业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项目的,应当在报送审批前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并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企业名称报送审批。 设立其他企业可以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二、公司注册必须提交的材料 公司注册必须提交的材料如下: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3.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5.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 6.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7.住所使用证明。 ![]() 三、注册公司所需条件有哪些 法律网提醒您,注册公司所需条件如下: 1.必须有个法人代表人,且年满18周岁有身份证原件。 2.有股东和监事,股东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监事,但是监事不能是法人。监事也可以为股东。所以法人、股东和监事至少要有两个人。 3.要有注册地址(每个地区对地址要求不一样,深圳就住宅和商务都可以)。 4.如果经营范围涉及到前置审批,就得先办理好前置审批的证件才能去注册公司。现在一般都是后置审批了,可以先注册公司再去办理别的证件。 引用法条: [1]《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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