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处理买房者不合作过户问题的法律方案是什么 |
释义 | 一、处理买房者不合作过户问题的法律方案是什么 处理买房者不合作过户问题的法律方案是: 1.可以先确定对方不肯办理过户的原因,了解真实情况后,还坚持买那套房的,可以试试双方协商处理。 2.协商不成时可以去法院起诉处理。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并赔偿损失。或者要求解除购房合同,退还已付房款及利息,并赔偿损失。 二、房产过户的程序 法律网提醒您,房产过户的程序是: 1.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2.审核通过缴纳有关税费,核税缴税; 3.出具税务收据,递交收据; 4.填写申请书,领取受理通知单; 5.申请人领取房产证,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 三、房屋过户的费用 房屋过户费标准一般是:1.36元/平方的测绘费;0.5%(评估额,允许浮动)的评估费;90平内1%、90平~140平内1.5%、超过140平或非首次3%的契税;80元的工本费(工本印花税5元);1%的土地收益金;全额1%的所得税;6/平方的交易费;2%-3%的维修基金。 房产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即产权转移从甲方转移到乙方的全过程。 房产过户有几种不同的情形,有继承的房产过户、赠与的房产过户、二手房过户等。 引用法条: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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