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提起行政诉讼的法定期限是多久 |
释义 | 一、提起行政诉讼的法定期限是多久 提起行政诉讼的法定期限是六个月。自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开始计算。经过行政复议,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提起行政诉讼的条件是什么 提起行政诉讼的条件如下: 1.提起行政诉讼的只能是作为具体行政行为相对方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被告应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 3.符合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受案范围; 4.符合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5.原告应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事实根据是提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事实和理由。 三、行政诉讼可以请求法律援助吗 行政诉讼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请求法律援助的。法律网提醒您,法律援助是免费的,是以申请为基础的具体行政行为。法律援助中心受理受援人的申请后,指派有资格的律师承办法律援助案件,受属地管辖。根据法律法规,未委托代理人、辩护人的公民,可以申请法律援助,也可以由人民法院指定援助。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