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地上附着物的赔偿费应按照什么规则计算 |
释义 | 一、地上附着物的赔偿费应按照什么规则计算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一般根据“拆什么,补什么;拆多少,不低于原来水平”的原则计算补偿。对所征收的青苗根据被征收前三年产值等相关因素制定补偿标准;对所拆迁的房屋按房屋原有建筑物的结构类型和建筑面积的大小给予合理的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二、土地附着物可以抵押吗 土地抵押后地上附着物如果是指建筑物的,不可以抵押。因为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而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也一并抵押。二者必须一并抵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七条 【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同时抵押规则】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 抵押人未依据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 版权说明:法律网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 三、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属怎么确定 地上的树木还是原所有人的。在土地征收中,对树木的补偿,是按照砍伐或者移栽的标准进行补偿的,而并不是“购买”树木的所有权。在支付补偿费后,树木的所有权归属不变,仍是原所有人的,只不过原所有人必须将树木砍伐或移栽。 法律网提醒您,当然,对树木的补偿必须符合标准,补偿标准由当地县(市)政府制定并公布,被征地农民有权知悉该标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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