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应对受胁迫签订的离婚协议 |
释义 |
一、如何应对受胁迫签订的离婚协议 应对受胁迫签订的离婚协议的方法是: 受到胁迫的一方可以诉讼撤销该离婚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二、离婚协议书公证的程序 法律网提醒您,离婚协议的公证流程: 1.夫妻双方准备好离婚协议公证手续所需的相关材料; 2.双方当事人亲自共同到公证处提出申请,办理公证手续; 3.公证处对公证事项和材料进行核实; 4.公证处经审查,认为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依法在规定时间内向双方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 三、不履行离婚协议书怎么办 不履行离婚协议的处理方式如下: 1.夫妻双方可先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2.法院判决要求履行离婚协议的,对方仍拒不履行的,经当事人申请,法院可对不履行判决一方采取强制措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一条 对拒不履行或者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一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