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赡养费用的强制执行程序是什么 |
释义 |
一、赡养费用的强制执行程序是什么 赡养费用的强制执行程序是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单据等。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二、增加赡养费的条件是什么 法律网提醒您,给付赡养费的数额,是根据赡养人的经济状况、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和被赡养人的实际情况来确定的。随着时间的推移和被赡养人实际需要,可以要求增加赡养费数额。要求增加赡养费,但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 1.法院原先判决的赡养费不能保障被赡养人的基本生活; 2.赡养义务人有能力负担。 只有同时具备这两个条件,才可以要求增加赡养费。 三、如何撰写追索赡养费的诉状 赡养费起诉书的写法:首先应写明原告的基本身份信息。其次写明收养基本情况、赡养相关诉讼请求、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然后写明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最后当事人签字,写明送达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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