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规定土地使用权到期问题 |
释义 | 一、如何规定土地使用权到期问题 住宅土地使用期到期的具体规定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二、土地使用权评估方法有哪些 法律网提醒您,土地使用权评估方法有: 1.市场比较法,市场比较法是土地估价中最基本、最常用的估价方法之一,也是国际上通用的基本估价方法。 2.收益还原法,收益还原法又称收益法、收益资本化法、地租资本化法等。是将待估土地未来正常年纯收益,以一定的土地还原利率还原,以此估算带估土地价格的方法。 3.成本逼近法,成本逼近法是以开发土地所耗费的各项客观费用之和为主要依据,在加上一定的利润、利息、应缴纳的税金和土地增值收益来确定土地的价格的方法。 4.剩余法,剩余法又称假设开发法,是在预计开发完成后不动产正常交易价格的基础上,扣除预计的正常开发成本及有关专业费用、利息、利润和税收等,以价格余额来估算带估土地价格的方法。 5.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是通过待估宗地地价影响因素的分析,对各城镇已公布的同类用途同级土地基准地价进行修正,估算待估宗地客观价格方法。 ![]() 三、办理土地使用权证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土地使用权证需要以下材料: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3.土地属来源证明; 4.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 5.地上附着物属证明; 6.法律法规规定的完税或者减免税凭证; 7.其他证明材料。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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