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如何处理房贷问题 |
释义 | 一、离婚后如何处理房贷问题 离婚后房贷属于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但双方也可以约定由获得房屋产权的一方承担后续的贷款。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离婚房产分割的原则是怎样的 1.男女双方平等分割共同财产的原则;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体现实质公平的原则; 3.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4.综合考发展规划利于生产和方便生活的原则; 5.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 ![]() 三、离婚房产过户办理指南双方必须到场吗 离婚房产过户办理双方需要到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产权证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到房管局填写房产证过户申请表、提交免征契税申请,房管局发放过户回执,领取已更名的新证。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引用法条: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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